古代明清女子骑木驴酷刑 女犯竟遭残忍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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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对女人有着如此严格贞操观,那古代处罚“淫女”的刑具那可就更惨不忍睹了!骑木驴可以说是女子酷刑当红最下流变态的!木驴又称刺马,妇女犯“淫罪”,则半赤裸下身绑坐木驴上钉尖,插入女人下身,游街示众,极其残忍。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後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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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马刑法:女犯被判木驴酷刑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裤剥光,把她强按在木马上,关键的是一定要把木棍插进女犯女人的阴道直抵子宫。随着驴子的奔走木制阳具开始在女人阴户中前后左右搅动,随之而来的是撕心裂肺的惨叫和血流成河。

  女犯负痛,当然要挣扎,所以还要用四枚大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马上,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马游街。游街队伍的前面,敲着破鼓、破锣,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锣,绝不是没有好锣好鼓,而是一定要和县太爷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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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木驴上钉尖插入女人下身之后,接着,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最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上的女犯游街。在游街的过程中,还要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写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谋杀亲夫的淫妇,大家来看我的下场!”,整个示众程序便告一段落。

  据历史记载,木驴有许多种样式,大致可因当地的制造工艺水平高低,分为繁简两种。所谓“繁式”,估计可能是“科学技术”发达、木制机械制作技术精良以后对传统“手抬”木驴的技术改进:繁式木驴,肚子里是空的,四条“驴腿”,各安木轮,女犯游街的时候,不是被抬着走,而是有人在后面推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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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的一笔,是木轮连着一条“制动杆”,制动杆连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偏心轮”,偏心轮又连着象征驴器官的木棍儿。所以,木驴往前推,木棍就能上下伸缩。往往女犯还没有押到刑场,由于木棍儿捣烂了内脏,早已经半死不活,气息奄奄了。

  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的器官,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这是中国传统酷刑中,专门用来对付“红杏出墙”又加“谋杀亲夫”的妇女的。充分体现了男权社会、夫权社会对“不守妇道”女性的残酷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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