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小说有哪些艺术特色?更富有艺术表现力与个性化
清代的小说样式丰富多彩,有着长足的发展,《儒林外史》的问世流传,意味着讽刺小说的成立,尤其是《儒林外史》的问世,如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所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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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以来有一种小偷,江湖“春点”称之为“高买”,在小偷行业中属于上等,明来明去,此谓“走明路”,年岁大了之后算社会贤达,就连地方官到任拜会名绅富贾宿儒,其中竟也包括高买。著名作家林希有一篇小说题为《高买》,这个词如今在香港仍有保留,比如店内贴着警示:“严拿高买,送官必究。”意思就是防止偷店里的货物。
高买行窃最好的季节是冬天,衣服穿得肥大,偷完东西容易往身上藏,夏季就不好办,衣服单薄,窃取财物不易收藏。所以每逢冬天,他们天天出去干活。
高买一般都是团伙作案,或三人,或五人,本事最大的人行窃,窃术不精或学而未成的,随着去护托,随机应变吸引店伙的注意力,还有那种笨的,榆木疙瘩脑袋,只能在商店门前把风。到某商号行窃前,先要进去假装买主,察看柜上伙计有多少人,从何处进,在何处行窃,由何处走,之后再来,才能行窃。
清末天津
行窃时,比如进到一家绸缎庄,要买绸缎做衣服,先看货物,看了一块绸子嫌不好,叫伙计再拿好点的看看,表示他要买“高货”,不怕多花钱。说着话,伙计把一块块花丝葛、绮霞缎等面料都摆到了柜台上。
高买左手抻过来一块缎子,像变戏法一样,用缎子往自己棉袍大襟上一搭,问伙计:“怎么样?”两三个伙计的眼睛都往那缎子上和棉袍上看。高买一拧身,抖开缎子,带下柜台上一块花丝葛,用左腿、左胯骨将花丝葛倚住,右手往衣裳里一伸,假装掏钱,那块花丝葛便由他的棉袍左开气挤进去了。
这还不算完,高买把一块绸缎横过来,又将竖着的一酷爱花丝葛打开,往外拧身,将花丝葛往身上一盖,仍叫伙计们瞧。众伙计都往他身上看,高买趁机把横着的那块绸缎倚在胯骨、柜台之间,将花丝葛往柜台上一放,右手又伸进棉袍,假装掏钱,暗中又将绸缎掖好。稳稳当当掏出皮夹来,叫伙计开尺寸单,留下一块定钱,只做了一件马褂就走了。事后商家才明白,那客人将绸缎偷走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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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买偷东西,也分粗细活儿。窃术平庸的,只能到绸缎庄窃取笨重物品;手段高超的,专门到珠宝店、金店、表店,偷珍珠、钻石、金银首饰、金表。若窃钻石一枚,胜似窃取绸缎十回。
以偷戒指为例,高买穿的棉袍尺寸略微肥,在左臂袖筒的胳臂肘底下留了一道缝儿。偷东西时,叫伙计拿过来几个戒指,左手拿着一个戒指装模作样地看,右胳臂已经褪入衣服里面,从那道缝儿里伸出手来,左手挡着,右手捏住另一枚戒指,不知不觉,窃取财物。
小偷将人财物窃到手中,又转到搭档手内,行话叫“二仙传道”。即使丢东西的人发现了,扣住小偷,但东西早没了,身上没赃,丢东西的人也无计可施。高买出去行窃也是一样,少者三人,多者五个,若将东西偷到身上,商家觉悟了,伸手抓人,也是白抓。因为高买早就是使了“二仙传道”的方法,将东西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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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商店丢了好几次东西,丢怕了,专门雇佣聪明伶俐的伙计。这时候高买再去,伙计手不离货,货不离手,高买无法下手,但是他们有更绝的,不但不偷了,还多花钱买这家店的东西。接下来的十天半个月,再去几回,接着买东西。慢慢地伙计以为这位是主顾,放松警惕了,高买便狠狠偷上一票,将前几次在这家店花出去的银钱,成倍捞回去,才能出了这口气。
高买本事那么大,为什么还有人被抓?一般来说,高买遭了官司,都是因为他成天往娱乐场所任意挥霍,花的钱太多,叫官人儿注了意,访查实了才实施抓捕。而在他们窃取财物时,很不容易破案。
其实高买不怕被抓,因为按当时的法律来说,顶多就是坐几个月监狱,卖几个月苦力,刑满出狱,还是照样去当高买。因为不会窃盗便罢,只要学会了偷盗,无论如何也改不了行,这条贼船只要上去就休想下来。说白了一句话,干什么也不如这个来钱快。
有些大商店因为被偷的东西太多,损失血本,有人给老板出主意,花钱雇高买来做保安,每月花几十块钱,可以不丢东西。有商店雇了高买,其他高买们就没办法在这家商店偷东西,也是个不错的办法。(文:何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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