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各种忌讳!朱元璋改变了哪种民间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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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先从盛唐时代开始说起,自从李唐替代隋杨以来,李姓掌握了天下。朝代虽然更替了,但是世界观还是那个样子,该迷信的还得继续迷信,因此,朝廷特颁布一条不许吃鲤鱼的禁令。当时有学者叫段成式的在著作《鳞介篇》中曾这样写道:唐代律条规定,鲤鱼叫赤鲟(草鱼)公,禁食之;若捕获后,应疾放水中;出售者打60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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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什么意思呢?翻译一下,意思是说:“不准吃鲤鱼,如果逮着鲤鱼了,必须马上放掉,否则打60个大板子。”那么为什么要颁布这么一条法律呢?很简单,是因为“鲤”与“李”是同音。吃鲤鱼的意思就等于吃李氏家族,那李氏家族可是皇族啊,是能随便吃掉的么?

  所以,必须得禁止屁民吃鲤鱼。自从这条法律出台以后,唐朝的人民群众害怕挨板子,自然不敢吃鲤鱼了,要吃也只能偷偷吃,就算吃了还不敢说出去,否则60板子打下来,可是要打死人的。自然而然的,唐朝时期,有关鲤鱼的菜肴就销声匿迹了,鲤鱼这个种群当然也是十分兴旺发达了,估计比现在美国的鲤鱼族群更加兴旺发达(前段时间不是有新闻说美国鲤鱼成灾么,敢情也是因为迷信?)

  无独有偶:明朝时代,朱家掌权,明武宗朱厚照也是因忌讳的原因,下令禁止民间养猪。他的理由更加奇葩了。朱厚照禁止养猪的“理由”有两个:一,“猪”与皇帝姓氏是同音;二,朱厚照生于猪年。史书上曾经记载:“正德十四年十月乙卯,上至仪真。时上巡幸所至,禁民间畜猪,远近屠杀殆尽;田家有产者,悉投诸水。

  是岁,仪真丁祀,有司以羊代之。”因此,老百姓养猪、杀猪统统视为把矛头指向皇帝。这一禁令的发布,差一点让全国的猪类绝种。次年清明节时,要用整猪祭祀,竟无猪可寻。后来,由于群臣冒死婉言劝谏,皇帝才不得不废除不许养猪的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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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加悲剧的是,在古代有的因忌讳竟使无辜的良民惨遭杀身之祸。

  封建社会女人都是缠足,以小脚为美。但朱元璋的老婆马氏是一个不缠足的大脚女人。因此,他最忌讳画家将妇女画成大脚的图像。有一年在元宵节的晚上,朱元璋微服观灯,因见一家花灯上画着一大脚女人,于是忌讳之心大发,认为是对马皇后的讽刺,对皇帝的大不敬。第二天,竟将画大脚女人的民间画家灭九族,300余口全部杀掉,连邻居都发配充军。

  这里还有一个朱元璋的故事,朱元璋曾当过和尚,后来又当过义军的首领。因此,他最忌讳与“秃”字和“贼”字有关的语言文字。当他庆寿时,有人写了“作则垂宪”四个大字,因古音“则”与“贼”同音,竟将作者砍头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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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幅贺章写着“体乾法坤”本意是吹捧朱元璋能体察天地万物。没料到朱元璋却曲解其意,误认为“法坤”和“发髡”(kūn,古代剃光头的刑罚)同音,怀疑作者有意讽刺他当过和尚,于是作者竟被砍头示众。

  在封建帝王时代,帝王被尊为天子,其名字全国讳之,谓之国讳或公讳;祖先或父母之名全家讳之,谓之家讳或私讳。具体避讳之法,改用同义、同音之字,或就原字缺笔书写,譬如,秦始皇名政,写作“正”,正月读作“征月”,写作“端月”。汉吕后名雉,雉鸡改名为“野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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