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成宗真的是好色昏君吗?揭秘元成宗的真实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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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趣历史小编知道读者都很感兴趣元成宗的故事,今天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2002年,一部由林峯、叶璇、马德钟等人主演的《再生缘》一经播出便火爆荧屏,无论是剧中女扮男装的孟丽君,还是英姿勃发的皇甫少华,都成为陪伴一代观众成长的青春烙印。

  这其中,马德钟扮演的元成宗,更是因治国昏聩无能,好色成性,还直接制造了孟家皇甫家的爱情悲剧,给无数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那么,历史上的这位元成宗,真的像《再生缘》中这样一无是处吗?

  一、守成之君

  公元1294年,孛儿只斤·铁穆耳于上都大安阁登基,史称元成宗。然而,当这位年轻的帝王终于走上权力的巅峰时,才发现祖父元世祖留给自己的,竟然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

  元成宗心里苦啊,别人家的皇帝都是吃香的喝辣的,怎么偏偏轮到他就是一项收拾烂摊子的浩大工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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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此时说什么都晚了。元成宗不得不大刀阔斧地展开一系列守成之举。比如他曾花了大力气来反贪腐,京师里的300名贪污嫌疑人,凡是能够证明有罪的通通被元成宗按照忽必烈所定的条令进行惩治,就连忽必烈的重臣阿合玛、桑哥等卖官鬻爵,也一样被元成宗派人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给予相应的处罚。

  收拾完贪官污吏,元成宗又开始风风火火地抓吏治问题。那些成日里无所事事的官员,全都被施以笞刑,有过扰民之举的官员则被处以杖刑,而贪污满300贯的官员们就更惨了,直接被判处死刑。

  严行律法威慑百官的同时,元成宗也没忘了安抚百姓。早在即位之初,元成宗便下诏蠲租免税,但由于这项政策的受惠者大多是地主,于是元成宗后来还专门规定,江南佃户可在过去减过十分之三的基础上,再减十分之二,且永为定例。

  为了防止大地主及富户侵占农田,欺压平民,导致朝廷的惠民政策失效,元成宗干脆一道诏书,要求三日内收回所有富户手中“玺书”,让他们再也无法行使贵族特权为所欲为,算是狠狠地打击了一把豪强的气焰。

  除此之外,元成宗还下令“弛山泽之禁”,以便让百姓打猎捕鱼,多一条谋生之路。

  虽然元成宗晚年时,也曾因连年卧病在床,弄得国家大事一团糟,以至于“岁入之数,不支半年”,而且“府库渐虚”,但总的来看,元成宗在位期间努力整顿吏治,发展生产,缓和社会矛盾,元世祖晚年一度动乱不已的元王朝,在他的治理下渐渐安定下来。这番作为,倒也算得上一位干实事的天子。

  史册中的元成宗,总是被掩盖在成吉思汗、忽必烈这些大神的万丈荣光下,但恰恰是这个犹如“小透明”一般的元成宗,却给后世留下了一件跨时代的法宝,那又是什么呢?

  二、传世法典

  若问这件法宝是什么,元朝的大小贪官们一定同时哭丧着脸,异口同声地回答:《赃罪法》。

  不错,元成宗留下的法宝,正是创立了元朝赃罪法典基本体例,同时也是历史上第一部反腐败的独立法典——《赃罪法》。

  在《赃罪法》出台之前,中国历代王朝,对于腐败的监督,都是粗线条的。贪官哪怕犯再多罪,贪再多钱,也总有空子可钻,而追索赃款的工作却极难开展,最终往往便成了一本糊涂账。

  但自从有了《赃罪法》后,一切都不一样了。作为一部独立的法典,《赃罪法》一改唐宋以来逐一列举犯罪行为的方式,转而从官员犯赃罪的本质出发,以“赃”为核心,以枉法与否为要素,既简化了法律条文,又便于操作执行。

  这种用枉法与不枉法来区分官员是否犯赃罪的思想,让反腐工作在实践中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而按照赃物数额划分出的不同等级的刑事与行政处罚,又有效的弥补了前朝示例间法律条文的真空地带。

  更为重要的是,这部法典的思想,也被后世继承。明朝人编写《大明律》时,便将赃罪法作为刑法中的一个独立部分,还在《职制门》之外、公罪之外,专门设置了一个关于赃罪者的《受赃门》。

  清代雍正帝追赃清亏空时,更是靠着《赃罪法》中的思想,展开一番铁腕治理,完成了“叫贪官做穷人”的妙笔。

  可以说,正是有了部《赃罪法》,明太祖清世宗等铁腕帝王们,才能展开一场轰轰烈烈的反贪运动,完成整顿吏治的历史使命。

  饮水思源,虽然元成宗并没有祖先那样的丰功伟绩,但一部泽被后世的《赃罪法》,亦足以让他仰不愧于天,俯不愧于地,留名于青史之上,载誉于千秋百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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