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小说苦行记讲的是什么故事?苦行记剧情及创作背景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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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行记》是马克·吐温的半自传性游记。《苦行记》于1871年春天动笔,1872年2月完成。该作品黑色幽默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欺骗实质的揭露,从中可以看到当时美国社会的那种尔虞我诈以及互相倾轧等丑陋现象。马克·吐温以其独特的黑色幽默文体,揭示了幽默背后的虚假和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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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简介

  《苦行记》是马克·吐温的一部半自传性游记,内容庞杂,联系松散,跳跃性大。作者以夸张的手法记述了他从1861年至1865年间在美国西部地区的冒险生活。书中所讲述的故事大多是作家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

  “我”千里迢迢,在那广阔的沙漠和平原上跋涉——游历于远西地区的山中,看到野牛、印第安人、草原犬鼠和羚羊,经历种种冒险,过一种前所未有的愉快生活。“我”还有可能被吊死或剥掉头皮。

  这个地方盛产金、银、铜、铁、水银、大理石、花岗岩、石膏、盗贼、杀人犯、亡命徒、女人、儿童、律师、基督徒、印度人、中国人、西班牙人、赌徒、骗子、恶棍、诗人、传教士、以及傻瓜笨蛋、胆小懦夫。

  高苏特印第安人是“低劣”的民族,“在有些方面实际上比非洲的凯茨人还要低劣”,是“未开化的”“野蛮的”“耻辱的”,是“一种矮小、羸弱、‘骨瘦如柴’的动物”,布满“污垢”,是个“冷漠、鬼祟、奸诈的民族”,他们“偷偷摸摸”“毫无表情”“懒惰、忍饥耐饿、不知疲倦”,“他们是些不要脸的乞丐”,“他们的祖先是同类的黑猩猩、袋鼠或是挪威老鼠,以及进化论者追溯到的任何动物始祖”。

  跨过印第安人悲惨的遭遇,那黄色的华人也未曾脱离种族主义的深渊。依照西方种族主义划分,黄色的华人位于种族阶层的中间,高于印第安人和黑人。

  19世纪,随着淘金热的兴起,大量中国人涌入美国西部。他们为美国工业化进程,特别是对西部开发做出了贡献,却以无数辛酸血泪书写着自己苦不堪言的生活。

  晚上10点钟,是中国人最得意的时候,在每一座低矮窄小肮脏的棚屋里,飘散着淡淡的佛灯燃烧的气味,那微弱,摇曳不定的牛脂烛光照出一些黑影,两三个皮肤姜黄,拖着长辫的流浪汉,蜷伏在一张短短的小床上,一动不动的抽着大烟。白人对华人冷漠、歧视甚至虐待。有时,华人需要为白人的小偷小摸受罚,为他们的抢劫罪去坐牢,为白人蓄谋的的谋杀案而送命;“任何白人都可以在法院宣誓作证,送掉中国人的性命”;华人的“生活本来很贫困却被当政者搜刮讹诈”。

  最早在弗吉尼亚(内华达准州的城市)公墓里落户的是26个被杀害的人,当时发生了那么多杀戮事件,其原因在于在新辟的矿区里流氓无赖占优势,任何人要“杀过人”才会受到尊敬,这是当时的说法。

  如果来了个生人,人们不会问他是否能干、诚实、勤快,而是——“他杀过人吗?”如果一个人背着六七个人的血债而来,他的价值立即受到承认,人们会找上门去巴结他。一个人因为是杀人犯而备受尊重,真是彻底把法律游戏化了。但是,边疆是一块正在被开拓的蛮荒地带,生存乃成为来到美国西部的人们的头等大事。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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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西进运动”,这段美国历史上的传奇,同时也是印第安人的一部血泪史。猖狂肆虐的美国殖民主义铁蹄踏遍印第安人的部落村庄,实施一系列惨无人道的种族灭绝行为。印第安人,美国土地上最早的原住民,却成为白人种族主义的第一个牺牲者。

  1882年美国政府颁布《排华法案》,这是迄今为止全世界唯一一个以法律形式歧视中国移民的议案,它把美国华人彻底地排挤到社会边缘。

  19世纪,随着淘金热的兴起,大量中国人涌入美国西部。他们为美国工业化进程,特别是对西部开发做出巨大贡献,却以无数辛酸血泪书写着自己苦不堪言的生活。

  马克·吐温的西部之旅开始于1861年。对于这位年仅20多岁的美国南部青年来说,西部是“一个梦幻世界,快速、狂野而且危险”。这里是边疆地域,资源丰富,各种因淘金或开矿而暴富的传言满天飞;这里有各色移民,各种生活方式,为马克·吐温观察人间百态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马克·吐温是一个对华人充满同情的写实主义作家。他赞赏华人的质朴、勤勉,同时又嘲笑华人的随遇而安、软弱退让或者说是麻木不仁。

  《苦行记》里的故事发生在西进运动时期,是马克·吐温以自己1861—1865年间在美国西部地区的冒险生活进行加工创作的。

  作品鉴赏

  主题思想

  《苦行记》主题思想:揭露19世纪美国的欺骗实质。

  在19世纪的美国西部,人们将欺骗当作好玩的笑话,用嬉笑的幽默来掩盖与减轻欺骗的丑恶,这与西部残酷的社会条件与生活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正如马克·吐温所说:“你要明白,一个生活在边疆上的人非精明不可,否则他趁早回到东部去,说不定还得到欧洲去。在那些地方他可以生存。”

  《苦行记》作品中充满对文明与野蛮的反思,在西部生存靠的不是文化,而是强力、暴力。“斯莱德”草菅人命却能保地方平安,赢得民众认可,维护体制的公务员身份和破坏体制的土匪身份在他身上和谐地并存着,甚至给叙述者留下了很绅士的印象。该作品呈现给读者的是一个无序的西部世界:土著印第安人可以劫夺驿车、滥杀车夫,外来者也蜂拥而至,大规模的淘金者西迁,他们都带着发家致富的激情,带着开拓蛮荒的狂热。野蛮与文明在这里达成了共识:狂热地追求财富正是一种兽性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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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满欺骗的内华达

  小说主人公在内华达的生涯,经历的其实就是一场骗局。在内华达交易所,投机、欺骗和暴虐之徒在这里轻而易举地就可以捞到钱,在这个交易所里,各种各样的欺骗行为在不断上演,上当受骗的人们却仍然乐此不疲。殊不知,他们当下的疯狂举动所能够换来的就仅仅是一文不值的股票,而当前所面对的世界,看似美好,然而其实质却好似一个只有一英寸厚的看似坚硬,实则脆弱的壳,疯狂的人们要么走向成功,为不易之财洋洋自得;要么硬壳碎裂,遭受破产,摔得粉身碎骨。在这里,一个银矿股票因为股票下跌而可以突然之间一钱不值,而为了金矿一个人可以因私欲不择手段、任意杀人。整个内华达就像是一个浓缩的美国社会,到处上演着债权与债务、虚伪与欺骗,而无知的人们在这样晦暗的社会中乐此不疲地生活着,憧憬着。

  内华达的荒诞游戏

  在内华达这个独特的环境中,梦幻般的各种突变经常发生,有的人会因为一夜暴富而极度兴奋,也会有人为倾家荡产而悲痛不已。在内华达中,无论是什么样的人,他们都有着共同的梦想,那就是淘金。同时也无一例外,每个人的结果都是一贫如洗。在内华达这个充满诱惑的环境中,所谓的财富,存在着极大的不稳定性,对于主人公来说,这里的一切就像是一场游戏,能够凭借着想象变幻出无穷的花样,但最终的结果却如同陷入了噩梦中一般,而玩游戏的孩子就像邪恶、残酷的木偶操纵者,社会众生不过被作为他们的玩具而已。这是一个依赖想象中财富而活着,又时刻被暴跌的经济所困扰的、时而滑稽可笑、时而痛苦的世界。经济在繁荣与萧条中徘徊,生活在希望与失望中起落。投资、投机和股票中充满了欺骗、诈骗、吹牛皮。

  艺术特色

  以幽默披露欺骗本质

  马克·吐温以通过轻松幽默的形式来表达严肃而深刻的创作主题,是为了能够通过这种方式,给人们的心灵带来强烈的震撼,从而再此基础上使更多的人得到启发。马克·吐温认为,对于社会中蕴藏的欺诈和荒诞,用幽默的方式将其描绘出来是再好不过的了。通过这种看似轻松、预约的语言,将作品的主题蕴含其中,这样一来,主题的表达便可以更加深入,具体。

  该作品描写的是一个狂欢的世界,宗教、法律在这里都失去神圣性,生命的强力、放纵成为这里的主旋律,到处是挣脱文明束缚的自由叫喊、发家致富的狂欢。在艺术手法上,也呈现为狂欢化的放纵。叙述者极致地发挥他调侃夸张的说话艺术,表现了一种语言的狂欢。这种语言的狂欢还表现在小说选取的独特叙述方式上。叙述者像说书人一样纵情讲故事,虚构、夸张事实的本身,不断地游离开来去讲述其他趣闻,或者为描述一件趣事,大篇幅地发挥他夸张、调侃、挖苦的说话艺术。作品的语言又极具画面感,他对趣闻的描述往往具有夸张的漫画效果,铺天盖地向读者袭来的是一个关于西部趣闻的视听盛宴。

  幽默功能

  一个故事和无数讲述者:在第20章,根据主人公的回忆,在六年间,“那件不朽的故事他听了四百八十一次或者八十二次。押车讲,房东讲,车夫必讲,乘客偶尔讲,地道的中国佬和游荡的印第安人详细地讲‘我’看见它以九种文字出版。” 下面就是该故事全文: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给你讲一件十分可笑的事。有一次,霍拉斯·格里利经过这条路,离开卡森城时,他对车夫汉克·蒙克说,他已约好要在普莱塞维尔大学演讲,急着要赶路。汉克·蒙克鞭儿甩得啪啪直响,车速快得怕人。马车蹦蹦跳跳,颠簸得那么凶,把霍拉斯大衣上的纽扣全抖掉了,后来,他的头撞穿了车顶篷,他就对汉克·蒙克大声叫喊,请他赶得稳当点,说他不像刚才说的那么急了。但汉克·蒙克答道:坐好吧,霍拉斯, ‘我’会准时把你送到那里。——你们也敢打赌,他当然也及时赶到了,可他还剩什么哟。”

  最终,路边一个奄奄一息的流浪汉竟然因为坚持讲这个故事而耗尽了最后一口气,死在主人公的怀里。这个故事实在太庸俗无聊,似乎不值得三教九流不厌其烦地重复讲述。卡森城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讲故事的人不顾身份差异,不在乎故事的内容,只在乎参与叙述行为本身,即达到狂欢的目的。其实,连作家也卷入了这次狂欢活动:他前后四次一字不漏地笔录该故事。然而,令狂欢登峰造极的事情还在后头呢。就在这个故事被作家重复了几次之后,马克·吐温以脚注的形式注明,“使这件陈旧的轶事更加令人捧腹喷饭的是,它歌颂的那件历险根本就没有发生过。”原来这个故事纯属捏造。

  这种颠覆语言功能,甚至使语言文学功能游戏化的做法,在《苦行记》中俯拾皆是。在下面的故事中,马克·吐温从另一个角度颠覆语言作为文学载体的功能。

  永远的山羊故事:在53章,这是一个主角永远缺席的故事,那就是矿工吉姆·布莱恩与他爷爷的老山羊的故事。每当布莱恩喝得醉熏熏的,他就开讲这个故事:“‘我’看那些年月是再也不会回来了。再也找不到像它那么呱呱叫的老山羊了。‘我’爷爷把它从伊利诺斯带来的。”问题是,虽然故事的标题是“老山羊的故事”,在长达近五页的讲述中,布莱恩的想像力一如脱缰野马,奔腾万里,再也没有回到老山羊身上。

  布莱恩讲述了一连串幽默故事,包括棺材贩子雅可布斯和顾客罗宾斯;野蛮人把传教士烤来吃掉,传教士的身体居然感化了野蛮人,结果,他们皈依宗教等等。

  其中最令人捧腹喷饭的是雅可布斯和罗宾斯的较量。其实,这个故事属于镶嵌在语言幽默这个框架中的一则情景幽默。棺材贩子雅可布斯发财心切,哪里有人得病他就去哪里候着,等着人家断气。罗宾斯得了病之后,雅可布斯在他家门前等了三个礼拜;罗宾斯病愈后,雅可布斯再不搭理他:老头太令他失望了。后来,罗宾斯又害了病,雅可布斯就把那付棺材油漆一新,卖了出去。出殡的时候,罗宾斯突然顶开盖子,从裹尸布里坐起来,叫牧师停止送葬仪式,因为他受不了那样的棺材。原来,罗宾斯年轻时得过迷睡病,这回又犯了一次。他向法院起诉雅可布斯,而且赢了这场官司;他把那口棺材摆在后堂,说这回他就要这付。雅可布斯差点没给气死。

  最后,醉醺醺的布莱恩睡着了,当地听故事的伙计们一直压抑着笑声,眼泪都流出来了。直到此时,主人公才醒过神来,原来是村里的伙计们把他这个外来者给“卖”了——忽悠了:布莱恩爷爷的老山羊到底怎么了一直是个谜,因为连村里的伙计们也没有人发现过。

  上述种种颠覆语言功能的做法,只是《苦行记》中的一个语言表达方式。在西部,互相吹牛皮,交流各种夸张荒诞的传闻,是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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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叙述语言

  《苦行记》文笔自然流畅,巧妙地大量运用了夸张、荒诞、反讽、对照等叙述技巧,耐人寻味。

  幽默夸张显示出马克·吐温与众不同的才华。在文本中,马克·吐温常对幽默对象的表象、数量等方面进行夸张,更概括地突出其本质,使幽默效果更加强烈,更为有力。

  例如在第15章,作家为讥讽一夫多妻制而杜撰了一个人娶了72个老婆的故事。“‘我’把牲口卖了,造了架7英尺长96英尺宽的床。但‘我’没法入睡,‘我’发现那72个女人一齐打呼噜,那咆哮声震耳欲聋。还有性命危险呢。‘我’是这么看的。她们一齐吸气,你可以看见房子墙壁真正给吸瘪进来了,然后一齐呼气,你会看见墙壁又给吹得胀了出去。”

  在《苦行记》中,马克·吐温还继承了美国西部民间文学的荒诞手法。这种极度夸张,形成了荒唐、怪诞和不合理的结果,因此更加滑稽可笑。作者在第3章写了一头饥不择食的骆驼去吃作家的衣服,吞下口袋里的一份新闻手稿,“但这次它遇到难以对付的东西,开始碰到对于它的胃来说是相当沉重的固体智慧了。”在文本的第48 章,描述了当时称霸西部的恶棍歹徒,说他们杀人越多就越受到尊敬。其荒诞不经堪称黑色幽默的鼻祖。马克·吐温巧妙地运用对照这一艺术技巧也取得相当的成功。《苦行记》是19世纪淘金热时期美国西部奇迹般繁荣景象的写照。富裕与贫乏、希望与幻灭、奋军与钻营等在人与人之间、人与环境之间,呈现出鲜明的对照画面。发了横财的富翁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生活放荡不羁。对他们来说,麻烦的不是如何弄钱,而是如何花销,如何挥霍,如何摆脱,如何滥用这些钱。

  与富豪形成对照的则是矿区里那些身无分文的穷汉。在第59章,作者生动而幽默地描写了一位48小时没沾一点食物的穷汉在大街上拾到一枚银币的情形:“在街中间,他看见了一个亮闪闪的小点——再看一看——不会,扭过头去,擦一下眼睛,再看看,不是饿出的幻觉——这是一枚银角子。他一把抓起来——贪婪地盯着它,咬一下——发现是真的——把跳到嗓子眼的心咽了下去,强忍住没有欢呼起来。”

  马克·吐温在《苦行记》中也多处运用了反讽手法,即采用一个与作者自己的信念和规范完全不同甚至截然对立的叙述口吻,通过冷嘲热讽或着意欺骗来取得幽默的效果。简而言之,作家表面上所要否定的东西,恰恰就是他要肯定和赞美的东西,或者相反。在第34章,作家用貌似客观、平静和公正的态度,美丽而动听的言辞报道了一起大塌方灾难引起的诉讼案,而实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却是一些装腔作势昏庸无能的政府官僚们断的一场糊涂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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