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时,为何唐太宗带头让大臣们用公款吃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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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代文献《崔记》记载,唐太宗统一天下后,决定延长举行朝会的时间。会议时间一旦延长,与会人员难免饥肠辘辘,为了表示对参会同志的体恤,唐太宗就略备薄菲,中午让大家吃个工作餐。领导的这个提议受到大家的鼓掌欢迎。就这样,公款吃喝制度自唐太宗时就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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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员们的这顿免费午餐真的是小菜便饭吗?其实不然。唐代的机关食堂,名曰“公厨”,其级别堪比五星级饭店。因为公家的钱花起来没人会心疼,所以机关食堂里面的供应非常丰富。《唐六典》记载,国宴(朝食)的标准依官员的品级大小而定。四、五品官员的用餐标准是:2升米,2升3合面,1.5升酒,3份羊肉,2颗瓜,7盘菜,还有油盐酱醋等各色调味品。六至九品官员的午餐标准比上述略低:2升白米,1升1合面,1升酒,油3勺,5盘菜……吃不完的还可以打包回去。

  《因话录》记载:唐贞元初年,洛阳物价高昂,一般人家舍不得吃好东西。河南府军分区司令曹庚倬在参加公款吃喝时,想到家里守寡的姐姐,每次都要从宴席上打包,给姐姐带一份免费午餐。一开始,同事们常常笑话他,后来知道了原因,都非常感慨,纷纷称赞他。由此可以看出,一桌免费的午餐,大家肯定是吃不完的,打包回去与家人分享也就很正常了。

  这样高规格的免费午餐,其经费来源于哪儿呢?史料记载,国宴的伙食津贴全部由国家财政承包,大家只管甩开腮帮子吃就是了。其余各部门和地方食堂的经费,也是由上级财政拨款。有趣的是,这笔下拨到地方上的吃喝款,并非“死钱”,而是由各部门各级政府在年初作为贷款放出去,然后在年终时连本带利收回来,这样像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是完全可以支付机关食堂的日常开支的。正常情况下,还有吃不完的“伙食尾子”可分,真正是“吃不了兜着走”。

  唐代著名学者型官员柳宗元在其《唐故秘书少监陈公行状》一书中,讲了一个分配伙食尾子的故事。有个叫陈京的官员兼任集贤院食堂总管的时候,用本钱放贷,有多余的伙食尾子,便分配给个人。按照惯例,那些负责整理图书的学士们,官居五六品,得到的钱多一些;那些负责校对的校书郎,品级要低得多,分到的伙食尾子只有学士们的三分之一。而陈京主管集贤院食堂后,一律平均分配。在柳宗元看来,此举提高了校书郎们的工作积极性,是值得肯定的,所以著书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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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机关食堂这种改善同事关系以提高工作效率的做法,效果是微乎其微的。韩愈在《唐故河南令张署墓志铭》中称,张署任京兆尹府司录时,对下属要求严格。某次在食堂吃工作餐,吃完了只对大家打个无声招呼就走了,和谁也不多说话,更谈不上交流工作了。碰到这样不苟言笑的上司,即使是一起吃公家饭,那也是味同嚼蜡。

  不过,这样的领导毕竟是少数,多数领导还是喜欢“与民同乐”的,不但赢得了亲民的良好形象,更赚得盆满钵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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