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闻!明清竟曾发红头文件 要求民众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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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来自菲律宾

“吕宋国出一草曰淡巴菰”

中国有句老话叫“烟酒不分家”,但相对于酒在中国的悠久历史,烟在中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自明嘉靖年间(过去认为是万历年间)烟草由菲律宾(时称吕宋国)传入后,至今还不到500年。

最早记录烟草进入中国的是明代姚旅所撰的《露书》。书里有这样的文字:“吕宋国出一草,曰淡巴菰,一名曰醺。以火烧一头,以一头向口,烟气从管中入喉……有人携漳州种之,今反多于吕宋,载入其国售之。”

到明末清初,烟草已与酒、茶一样,成了时人日常生活的重要消费品。清顺治六年进士方孝标谪戍今黑龙江的宁古塔时,就曾用当地种植的烟草款待来客,并在《吃烟》诗中称,“塞俗如同麻麦收,翠茎红蕊种三秋;沙畦薰焙传方法,上炕宾朋当款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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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史料上看,古人对烟草的嗜好甚至比今人还严重,这或许与古人对烟草的过度迷信有关。古人并不仅仅把烟草看成是“提神”之物,而是作为一种“特效药”。

烟草在进入中国的同时,还传入了一个为中国人津津乐道的故事:当时,吕宋岛上淡巴国公主死后,被弃于野外,不成想,她在闻到烟草的香味后竟然苏醒了过来。从此,被译名“淡巴菰”的烟草又有了神奇的名字“返魂香”。

明末人姚可成辑《食物本草》中还有一观点,认为烟草能“当饭吃”,称“凡食烟,饥能使饱,饱能使饥,醒能使醉,醉能使醒,一切抑郁愁闷,俱可藉以消遣,故亦名忘忧草。”

私贩烟草杀无赦

朱由检下诏“敕禁私贩至论死”

明清两朝都曾不止一次地发过“红头文件”,要求国民戒烟,禁止官员在衙门等公共场所内吸烟。明末崇祯皇帝朱由检看到烟草的危害,曾两次颁布“禁烟令”。《玉堂荟记》记载,“己卯,上传谕禁之,犯者论死。”己卯年,即崇祯十二年(公元1639年),这是中国历史上由朝廷发出的第一道“禁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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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与明朝灭亡的关系,当时还有一说。明崇祯四年进士吴伟业在其撰写的《绥寇纪略》中记载,明熹宗天启年间,坊间曾流传过一首童谣,其中有一句是:“天下兵起,遍地皆烟”,这首童谣后被看成是预言明朝灭亡的谶语。

在今天来看,“吃燕”与“天下兵起,遍地皆烟”不过是一种附会。但是,烟草除有害国民健康外,还影响了社会稳定、干扰了国内正常的粮食生产和经济秩序,却是事实。

红糖瓜子解烟毒

吸烟者“频频熏灼津涸液枯暗损天年”

如今的香烟盒多标有“吸烟有害健康”的提示,早在清代,名医张璐已在其所著的《本经逢原》中提出:“岂知毒草之气,熏灼脏腑,游行经络,能无壮火散气之虑乎。”清人陈淏子在《花镜》中也提出,烟草“久服肺焦,非患膈即吐红。抑且有病,投药不效,总宜少用”。

清代名医吴澄在《不居集·烟论》中甚至认为,“无病之人频频熏灼,津涸液枯,暗损天年”,对吸烟者提出了警告:“虚损之人,最宜戒此。”

清代医学家吴仪洛在《本草从新》一书里干脆将烟草列入“毒草类”。清康熙三十年进士张翔凤在《种烟行》诗中即称,“吁嗟老农勿健羡,此物鸠毒奇莫居。”

为此,古代医家还曾使用很多方法来消除烟草带来的危险。《药性考》用“煎胡黄连合茶服之”,解烟毒;《医奥》以“黑砂糖合井水服之”,解烟毒;《景岳全书》中拿白糖来“解醉”;《梅谷偶笔》则认为红砂糖、甜瓜子可以解烟毒。

不许人间烟火来

“凡犯禁者,一斤以上先斩后闻;未满一斤者,囚在义州,从重科罪。”

吸烟全面盛行,是在清代。清康熙年间的刘廷玑在《在园杂志》中描述了当时的情况:“今则遍天下皆有矣……黄童白叟,闺帏妇女,无不吸之,十居七八,且时刻不能离矣。”

清太宗崇德四年(公元1639年,崇祯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后金户部还颁发了一则禁烟告示,明文规定,“不许栽种,不许吃卖”,如果违反规定,“被人捉获,定以贼盗论,枷号八日,游示八门,除鞭挞穿耳外,”还“罚银九两,赏给捉获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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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极还曾下旨禁止贩卖烟草:“凡犯禁者,一斤以上先斩后闻;未满一斤者,囚在义州,从重科罪。”

清军入关、夺取全国政权后,又发出了几次禁烟令,明确规定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康熙皇帝带头不吸烟。李伯元在《南亭四话》中记载,康熙驻跸德州时曾赋“禁烟诗”:“碧碗琼浆潋滟开,肆筵先已戒深杯。瑶池宴罢云屏敞,不许人间烟火来。”后来的雍正皇帝、乾隆皇帝等也都曾发过禁烟令。

事实上,古代“禁烟令”虽然多,但从来没真正禁住过,如禁烟最严格的皇太极,仅因“禁不止”,竟然主动撤销禁烟令,只要求民众自种自吸,不要再到朝鲜去购买即可。如果说古代禁烟最彻底的,大概非太平天国莫属。《天条书》明确规定:“凡吃黄烟者,初犯责打一百。枷一个礼拜;再犯责打一千,枷三个礼拜;三犯斩首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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