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候的公主、格格、郡主都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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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格”一词,原为满语的译音,译成汉语就是小姐,姐姐之意。清朝贵胄之家女儿的称谓。

  清代的格格,不是公主。凡是尊贵人家的小姐,都称格格。

  亲王的女儿,称多罗格格,郡王的女儿,称固山格格。皇帝的女儿,称和硕格格,也称和硕公主。最尊贵的公主,称为固伦和硕公主。

  清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即“大汗”)、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均称“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例如,皇太极的次女马喀塔(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伦长公主,后改为“永宁长公主”,复改为“温庄长公主”。由此可见,现在影视剧中把皇帝之女称作“格格”是不准确的(如,“还珠格格”、“十八格格”……)。顺治十七年(一六六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即:

  一、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

  三、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

  四、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

  五、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

  此外,“公”以下之女,俱称“宗女”。“格格”之称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际,才渐渐终止。例如清高宗(乾隆帝弘历)一生共生了十个女儿,其中有五人因早殁没有加封,另外五个女儿,加封为公主。即第三女(孝贤纯皇后生),封固伦和敬公主;第四女(纯惠皇贵妃苏氏生)封和硕嘉公主;第七女(孝仪纯皇后生),封固伦和静公主;第九女(孝仪纯皇后生),封和硕和恪公主;第十女(妃汪氏生),封固伦和孝公主。她是个例外,因为她是在乾隆六十五岁时生的,是乾隆帝最钟爱的女儿,后下嫁给和的长子丰绅殷德。她本应封为和硕公主。但乾隆破例把他封为“固伦公主”。此外,乾隆帝还收养了其弟弘昼的一个女儿,后来加封为和硕和婉公主。

  清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即“大汗”)、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均称“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

  清代的王都是满蒙贵族,异姓汉族王只有开国时四个,平西王吴三桂,定南王孔有德,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

  孔有德早死,女儿孔四贞是清代唯一的汉公主,封和硕公主,此后清代再无汉人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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