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人的结局是什么?红楼梦袭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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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袭人的结局是什么?红楼梦袭人简介

  袭人,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人物,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女儿,宝玉房里四个大丫鬟之首。袭人原名珍珠(程乙本作“蕊珠”),从小因家贫被卖入贾府,原系贾母之婢,后又服侍史湘云几年。贾母素喜袭人心地纯良,恪尽职守,将她与了宝玉,王夫人将她作为姨娘的后备人选,后逐渐成为宝玉丫头中的领头人。宝玉因见她姓花,故取陆游诗句“花气袭人知骤暖”(《红楼梦》将“骤”改为"昼")之意为其改名为“袭人”。作为《红楼梦》中举足轻重的丫头,袭人一直是全书中争议最大的女性人物。她最后的结局是嫁与戏子蒋玉菡。

  名字:花袭人

  哥哥:花自芳

  样貌:袭人细挑身子,容长脸儿,长得也是美人一个。按照王夫人的描述,她的样貌虽比晴雯略次一等,收在房中也算一二等。

  性格:袭人对人和气,处事稳重,工作认真,富有心机,在大观园里众人是人前人后的夸奖她。就连下级小红、佳蕙也对其服气,是出了名的贤人。心中亦有些痴处,她服侍谁,心里便唯有谁。她与宝玉有情,是《红楼梦》中唯一与宝玉发生性关系的丫鬟。她不时规劝宝玉要读书上进。宝玉挨打后,她向王夫人进言好好管教宝玉,并建议为防不测而搬出园子来。王夫人认为袭人深明大理,对其信任有加,不仅赏了她两碗菜、加了一半的工资,而且准备将其提升为“准姨娘”。

  生日:农历二月十二(这一天是百花生日——花朝节,黛玉生日也是这一天)

  身份:原是服侍贾宝玉的四个大丫鬟之一,后成为宝玉初试云雨的对象,虽然未有正式名份,但成为贾宝玉的侍妾(通房丫头或屋里人)。袭人甚得王夫人信任,月钱比其他几个大丫鬟都高,是由王夫人房里算出,领二两银子一吊钱。

  经历:小小年纪便要承担家庭重担,为家庭出力,到别人家做奴婢看别人眼色,在复杂的成长环境中学会了小心谨慎,温顺谦恭。

  结局:宝玉出家后,袭人有实无名,只得奉王夫人之命最后嫁给了戏子蒋玉菡。脂批认为,袭人出嫁是在宝玉还在的时候,她与丈夫蒋玉菡在贾家落难后一起奉养宝玉宝钗夫妻(花袭人有始有终)。相对于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其他女儿的命运,她亦算是有始有终。

  花名签:桃花(题着“武陵别景”四字,那一面旧诗写道是:桃红又是一年春)

  身世:第19回写道:“当日原是你们没饭吃,就剩我还值几两银子,若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如今幸而卖到这个地方,吃穿和主子一样,又不朝打暮骂。况且如今爹虽没了,你们却又整理的家成业就,复了元气。”

  归属感

  读到第6回,袭人就与宝玉发生了关系,这也是全书唯一一处实写宝玉性经历的笔墨。从《红楼梦》整体的纯情风格来看,刚开始就出现这样的笔墨似乎有些突兀。从后来的情节发展来看,这一次经历,对宝袭之间的关系,对袭人性格的变化,是具有很深远的影响的。

  袭人从小就被卖入贾府,没有得到过正常的父爱母爱,对一个生性温顺的女孩子而言,这种缺失性的经验,使她很自然的会去寻找一种感觉来替代。贾府是她从小长大的地方,比起狠心将她卖入贾府的父母来,她先后服侍过的主子贾母、史湘云、宝玉对她都还不错,这自然使她对贾府产生一种归属感。

  正是这种归属感,才使她“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当贾宝玉对她提出性要求的时候,她认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袭人有这种想法,并不是因为她的无知,而是一来因为她对贾府、对宝玉的依恋之深,已经到了无可不为的地步,在她的内心里,早将自己当做了贾府的一份子;二来,在像袭人这样的丫鬟,将来本来就是要做宝玉的妾室的,这是那时候不成文的规矩,宝玉的这种要求,本来就是是很合理,很正常的,如果非要以现代的眼光来看,那反而是读者的无知了。袭人对宝玉的感情,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这种归属感而产生的,而不是象其他的女孩子那样,是因为宝玉对她们的关心体贴。

  关于这种归属感,在第19回,袭人自己有一段很好的说明:“如今幸而卖到这个地方,吃穿和主子一样,也不朝打暮骂……这会子又赎我作什么?权当我死了,再不必起赎我的念头!”无意中将这种归属感表露无遗。袭人道:“就便不好和他说,一个钱也不给,安心要强留下我,他也不敢不依.但只是咱们家从没干过这倚势杖贵霸道的事。”“咱们家”三个字,当真是神来之笔,袭人潜意识里早就把贾府当做“咱们家”,这分明是不回去的了。可惜以宝玉之聪明,当时竟未听出。这一类的话,后面袭人还说过很多,比如第31回袭人与晴雯起争执时说的“好妹妹,你出去逛逛,原是我们的不是”中的“我们”两个字。

  很显然,对贾府这种深切的认同和归属感,是袭人一切行为的出发点。理解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袭人会站在贾母王夫人的立场上,时时对宝玉进行规劝,甚至对王夫人说出“我也没什么别的说。我只想着讨太太一个示下,怎么变个法儿,以后竟还教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这样的话来了。袭人对贾府的认同,不仅仅是自我身份上的认同,更是一种精神上的认同。而她的出发点,却是一心为着宝玉好。

  俄狄浦斯情结

  关于晴、袭二人在宝玉心目中的地位,最直接的比较就是第31回袭人与晴雯起了争执,宝玉旗帜鲜明地站在了袭人一边,甚至说出:“你也不用生气,我也猜着你的心事了,我回太太去,你也大了,打发你出去好不好?”关于贾宝玉身边的人出去,书中还有写过两处,一处是袭人骗说家人要赎她回去,一处是紫鹃骗说黛玉要回家去。前一次宝玉是千求万央,后一次弄到神智不清。而对晴雯,却是由宝玉自己说了出来,而且不只说了一句,足见袭人在宝玉心目中的地位是远胜过晴雯的。

  袭人之所以能在宝玉心目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首先在于袭人是他生命中第一次性经历的对象,而且他与袭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经常性的。虽然书中再也没有提过宝玉这方面的经历,但是到第31回袭人晴雯争执时,晴雯听袭人说了“我们”两个字,不觉冷笑道:“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可见二人之间发生关系的次数应该不在少数。第76回晴雯被逐之后,呜咽道:“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由这一番话可以看出,晴雯与宝玉之间是并没有肉体关系存在的。

  以宝晴之亲密,尚且没有逾矩之事,那么其他女孩子与贾宝玉发生关系的可能性就更小。这样看来,可以推断袭人是贾宝玉比较固定的性伴侣,甚至很可能是宝玉婚前唯一亲近的女孩子。所以,当第19回宝玉看见“茗烟按着一个女孩子,也干那警幻所训之事”时,马上就想到要去袭人家看她,显然是受了刺激之后,潜意识里唤起了对袭人的性依恋。

  然而,肉体关系并不是宝玉对袭人另眼相待的唯一原因,甚至不是最重要的原因。宝玉对袭人的感情,与对其他女孩子的感情是完全不同的。在袭人身上,寄托着宝玉的俄狄浦斯情结。袭人的年龄比宝玉大两岁,性格又是温柔和顺,最重要的是,宝玉的饮食起居一直都是由袭人来照顾,这种无微不至的关怀自然会使宝玉对袭人产生一种依恋感。正是袭人这种特殊的性格和身份,才使贾宝玉的恋母情节找到了一个理想的宣泄对象。贾宝玉对袭人的感情,并不仅是男女之间的情爱,还有依恋。虽然由于命运的捉弄,使得在袭人已经获得王夫人认可的情况下,却发生了公子无缘、优伶有福的结局,然而在贾府败落以后,袭人与蒋玉菡依然奉养宝玉与宝钗夫妻,可谓“花袭人有始有终”。

  《红楼梦》是一部大悲剧,几乎到了有情皆孽、无人不冤的地步。袭人最后嫁给蒋玉菡,与其他人相比,还算有个不错的归宿。但是,如果想一想袭人一直以来都把自己当做贾府的一份子,早已进入了角色,最后却落一个好梦成空,这一种结局比起黛玉、晴雯的烟灭云散来,更有一种深刻的悲凉。佛家讲人生有八苦,其中有一种叫做求不得,袭人所遭遇的,正是这种求而不得的痛苦。

  爱情悲剧

  袭人出身贫苦,家中艰难时曾一度揭不开锅,为了不看着老子娘饿死(第十九回),她小小年纪就被卖到贾府当了丫头,实在是一难得的孝女,义女。然而历来对她的评价却贬多过褒,用脂砚斋的话说就是“叫下撞天屈来”。这其中实是有诸多误会。曹雪芹送她一个“贤”字,可见她也是作者满怀着赞赏与喜爱、饱蘸着“辛酸泪”写出的一个悲剧形象。

  袭人素来顾全大局,为了大局,宁可自己吃亏。李嬷嬷吃了宝玉留给她的酥酪,她担心因此而多生事端,便以吃栗子为借口转移宝玉的注意力,将此事搪塞过去。而对比前面,同样也是被李嬷嬷,吃了宝玉留给晴雯的豆腐皮包子,晴雯便将事情一五一十的跟宝玉讲了,导致宝玉大怒,反而害的茜雪被撵出去,成了牺牲品,难怪脂砚斋会生出“晴卿不及袭卿远矣”的感慨了。

  袭人忍辱负重,顾全大局,与其说是为了一个姨娘的身份,不如说是为了一个丈夫宝玉。如果说以前她对宝玉从未有过太多奢求的话,那么在与宝玉偷食禁果之后,她对宝玉的感情开始变得复杂。与宝玉的肌肤之亲,在唤醒她性意识的同时,也使得她开始为宝玉的将来打算起来,从此她对宝玉的关怀更加无微不至了。在宝玉因所谓“流荡优伶”、“淫辱母婢”等罪状遭到贾政一顿痛打后,联系到前面宝玉误将她当成黛玉的“诉肺腑”一事,袭人如同惊弓之鸟,惊恐不已。她觉得再不加制止,宝玉有可能会闯出更大的“丑祸”来,于是在王夫人找她谈话时,她便未雨绸缪,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怎么个变法儿,以后竟还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并说出来自己的顾忌:“虽说是姊妹们,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便是外人看着也不象。”(第34回)袭人的深思远虑触动了王夫人担心宝玉“作怪”的心事,王夫人对她感激不已、感爱不尽,给了她许多实际的好处。同时,此事也引起了许多读者对她的鄙夷和唾骂。其实,她并非故意向贾府高层邀宠讨好,也并非刻意破坏宝黛之间的感情。在那个时代,自由恋爱本就是为封建礼法所不容的洪水猛兽,身为宝玉的贴身丫头,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宝玉被其吞噬。袭人一向息事宁人,宁愿自己受委屈受劳累,也不愿惹起事端,她建议的初衷只是想要保护宝玉,防“丑祸”于未然,保全宝玉“一生的声名品行”,因为黛玉这样小姐和丫鬟是完全不同的,丫鬟地位低下,即使多收几个也无妨碍,而黛玉这一等级的小姐便完全不同了,早在《孟子》里便有“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的说法,这种事的严重性可见一斑。

  很多人喜欢把晴雯的夭亡、芳官和四儿的被逐,都赖在袭人身上,这只能显的自己无知,袭人的建议通篇都没有提到这几个人,和她们可谓风马牛不相及。晴雯、芳官之辈平素仗着宝玉的宠爱,对下面的婆子、小丫头肆意欺凌,得罪了不知多少人,这种人还用得着特意去害她们?只要在她们闯了祸以后不帮忙,她们自己就把自己玩死了。

  早在第三十一回的时候,晴雯见袭人用“假装出去”的办法使得宝玉对其千依百顺,便也想效仿,可惜宝玉不吃她这一套,反而顺坡下驴真要撵她出去,自己反而没了主意,只能耍无赖一般的说什么“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倒把先前“要嫌我们就打发我们,再挑好的使。好离好散的,倒不好?”的“骨气”丢得一干二净,到最后还都亏了整天被她讽刺攻击的袭人,带着怡红院一众大小丫鬟跪下求情,这才把她救了下来。东施效颦,便是如此了吧。袭人要真有害晴雯的心思,这是个多好的机会呀,连架桥拨火都不用,只消躲在一边看热闹,就可以等着和晴雯说拜拜了,还用的着告什么密?

  自从跟了宝玉的那一刻起,袭人就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在任何时候,她首先考虑的都是宝玉,在以被赎回家为“要挟”,使宝玉答应的三个条件,没有一个是为了她自己,全都是一心为了宝玉着想。袭人深爱着宝玉,也同时最了解宝玉,所以她不会像宝钗、湘云那样全宝玉去读书,而是让他至少做出个喜读书的样子来,不要惹得父亲生气,这无疑比宝钗等的直谏多了变通,也使得宝玉更容易接受。

  袭人的结局是幸运的,她嫁了一个温文尔雅的丈夫,而不是一个暴戾凶顽的“中山狼”。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袭人又是不幸的,她以为自己可以顺理成章地成为宝玉的爱妾,服侍宝玉走完一生,但造化弄人,命运偏偏让她跟宝玉天各一方,正如宝玉和黛玉心心相印却生死两端一样,同样是悲剧。得到了别人眼中的幸福,心却是悲伤的,这种得到后的失落恐怕比失去后的空落更为痛彻心骨!也许,在袭人心里,相见离别都只觉得宝玉最好,但人生就是这样,虽有遗憾,却正是遗憾才使人生完整。

  大观园中百花齐放,满园芳菲,争奇斗艳,莺娇燕妒。妩媚温柔的袭人像那娇艳而灿烂的桃花,花开时灼灼其华,令人销魂;花谢时落英缤纷,令人惋惜。

  袭人的逆鳞

  众所周知,袭人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像晴雯这样整天对她进行讽刺挖苦的“敌人”,在关键时刻她都能对其施以援手,为了阻拦宝玉将她撵出去,甚至不惜一跪,直到王夫人动怒,晴雯被撵已成事实,她还给宝玉出谋划策“倒是养着精神,等老太太喜欢时,回明白了再要他是正理。”如果晴雯不死,将来卷土重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连晴雯、李嬷嬷这些攻击她的人,她都能不与她们计较,通篇看下来,似乎没有什么事能够令袭人生气了,那袭人有没有不能触碰的逆鳞呢?答案是有的,那就是宝玉。袭人在整部书里只有一次是真正被激怒了,便是在第五十七回中,宝玉被紫鹃诳的发了疯,几乎要死了,袭人急的冲到潇湘馆,劈头就质问紫鹃,连正在吃药的林黛玉都冲撞了也不顾了,行为举止和平日里完全变了一个样,大有冲冠一怒的架势,这便是俗话说的“患难见真情”罢。

  此事件中除了贾母、王夫人这些至亲之外,最为宝玉急眼的怕就是袭人了,连黛玉恐怕都要往后排。令人称奇的是,平日里被人称作“爆炭”的晴雯,在此事中表现的却极其冷静,丝毫不见着急的样子,也不知是神经大条没反应过来,还是什么别的原因,颇为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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